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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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管理科

1、负责制订和完善我校实践教学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和实践教学改革的建议。

2、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组织各院系制定、修改和实施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教学计划,编制实习手册和实习鉴定表等实习资料。

3、按专业培养计划要求下达各院系各专业的实习计划以及实习安排任务。

4、负责教务管理系统中实习模块的运行,指导及督促各院系在实习模块中做好各专业学生的实习安排工作,根据实习教学任务和实习基地情况,统筹安排各类学生的实习,包括临床实习、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

5、审核各院系各专业的实习安排,保证实习质量。

6、审批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即自主实习的资格,严格把关。

7、定期检查各院系各专业实习情况,包括实习规章制度的执行、规范运行及管理情况,抽查实习大纲的执行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解决办法,同时协助解决各院系在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8、督促各院系加强实习学生的管理,包括劳动纪律和安全管理,严格请假制度。

9、负责校内相关实习教学经费使用的论证、预算、分配、报销与管理。

10、负责实习教学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分析工作,收集实践教学成果,按要求上报各类数据。

11、负责临床教学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包括各附属医院、非直管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的管理,主要负责临床教学基地的准入评审及拟文、挂牌、签订合作协议等系列工作,负责学校与各临床教学基地的协调、沟通工作,加强与各临床教学基地的联系,定期到基地检查与指导,加强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12、负责临床教学基地兼职教师的评聘与管理。

13、负责收集、整理、统计上报各类临床教学基地相关信息。

14、督促校本部各院系加强非医院类专业实习基地(主要包括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安局、药业行业、企事业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它相关单位等)的建设和管理。

15、负责协调各种临床技能竞赛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16、负责实践教学的工作总结、经验交流、表彰先进工作及实践教学档案的建档、归档工作。

17、协助质量监控科做好临床教学基地的评估和教学质量检查,做好临床教学经验的交流、推广工作。

18、负责科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及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