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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教书育人奖”和“教学新星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教书育人奖”和“教学新星奖”评选的通知》(渝高学会发﹝2022﹞12号)(附件1)文件精神,我校决定组织开展“教书育人奖”和“教学新星奖”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本科教学一线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担任现职的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不参评)。

二、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奖项为“教书育人奖”和“教学新星奖”两项,具体申报条件请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1.学院推荐。各学院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并按照每学院“教书育人奖”和“教学新星奖”各1名的限额确定报送推荐人选,推荐报送前需在院内进行公示。

2.背景调查。各学院需对所推荐人进行党风廉政、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和教学事故等相关审查。

3.申报材料审核。学校教务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会议评审。召开现场会议,通过申报材料审核的候选人陈述,评委会评选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

5.结果公示与报送。

四、材料要求

各教学单位须在5月19日(周四)上午12点前将纸质材料(签字盖章版)和电子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邮箱:412393061@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材料包括:1.“教书育人奖”推荐表(附件2)和“教学新星奖”推荐表(附件3)

2.“教书育人奖”、“教学新星奖”汇总表(附件4)

3.对所推荐人进行党风廉政、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和教学事故等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由学院党委、学院办公室共同盖章、签字。

4.装订成册的支撑材料(电子版需转成PDF)。

联系人:教学质量监控科        何 梅  65714698

      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   朱 萍  19112638876


附件1:1.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教书育人奖”和“教学新星奖”评选的通知》

   2.“教书育人奖”推荐表

   3.“教学新星奖”推荐表

   4.“教书育人奖”、“教学新星奖”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