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本科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5 12:43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668号)、《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022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做好秋季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科教学工作总体安排

2020级普通本科新生(不含“5+3”新生)于920日报到注册,921-25日(周一至周五)由各学院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和疫情防控专题讲座,928日开始正式行课;其他年级学生将于828日报到注册,831日正式行课。结合国内外疫情防控具体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本学期课程教学以“线上教学不断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二、认真做好本科教学工作

为确保本学期本科教学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根据2020-2021学年第1学期的课表、教学日历和教学内容,认真研判、统筹谋划、积极准备,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形式,做好本科教学工作。

(一)各层次教学安排

1.普通本科学生

各学院和教研室要根据各课程教学安排,持续线上教学不断线,同时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合理安排线上教学和线下教学的内容,并及时通知学生。线上教学内容务必在教学日历上注明,线下教学应以重点难点讲解和互动答疑为主。由于疫情防控要求未能返校的学生,各学院需要密切联系,通知其进行线上学习。

2.留学生

由于绝大多数留学生目前仍在境外,无法返校,留学生本学期的教学工作仍通过在线方式进行,包括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教学、课程补考和期末考试等各个教学环节。

3.成人教育学生

成人教育各专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形式,并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线下或线上考试。各教研室要合理安排线上教学和线下教学的内容并及时通知学生。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成教学生进入校园时应进行体温检测,并提供健康码和行程码。

(二)实践类教学

1.实验课、见习课等由学院和教研室根据教学内容、教学进度和实际情况,制定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授课方案。鼓励学院使用学校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云平台等线上教学方式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

2.对于实习实训的学生,各学院要重点关注,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学生实习实训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管理,坚决杜绝出现管理盲区。各学院要加强统筹管理、风险防控和宣传教育,切实掌握学生实习实训的时间地点、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等情况,把在岗实习学生状况列为日报告、零报告的一项内容。对出现疑似症状的,要及时有效处理,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和当地有关部门。

3.体育课应以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健康体魄为出发点,重视学生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提升。体育医学学院要指导学生开展好课余时间体育锻炼,努力增强学生体质,增强对疾病的预防和抵抗能力。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保证教学质量

各学院和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重大意义,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认真梳理开学各项准备,全力保障“开学第一天、第一周、第一个月”的课程教学工作,全面恢复教育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

2.合理安排,推进混合教学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在线教学在当前形势下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充分总结上学期开展线上教学的经验,统筹规划学院在线课程建设,引导教师在本学期继续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改革,积极推进线上金课、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和虚拟仿真金课建设,积极推进一流专业内涵建设。

3.周密协调,保证信息通畅

各学院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把相关要求通知到每位教师和学生,落实好教学工作安排。各附属医院(包括教学医院)的教师到学校上课时,应凭工作证和附属医院出具的证明出入校园。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要密切关注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安排,及时通知学生,积极配合各教学单位开展教学工作。

特此通知

重庆医科大学

202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