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知

首页>> 新闻通知>> 教务通知>> 正文
关于首届临床医学(钱惪班)基础-临床本科双导师遴选及导师-学生双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升临床医学(钱惪班)学生培养质量,加强学生早期科研能力、科研思维的培养,强化未来临床医学领军人才的基础科研能力,为临床医学(钱惪班)学生在硕士和博士阶段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根据《重庆医科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重医大发〔2022〕19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在本科阶段即为临床医学(钱惪班)学生配备基础-临床双导师,充分发挥本科阶段学业导师在培养学生基础科研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础-临床双导师遴选单位

导师应具备我校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

(一)基础导师遴选负责单位

基础医学院、检验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中医药学院、医学信息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研究院、脑科学与脑疾病研究院等校内教学科研内设机构。

(二)临床导师遴选负责单位

第一临床学院。

(三)导师团队由基础和临床导师各一人组成,两人组合申报,自行确定导师团队组长和副组长,鼓励前期有合作基础的导师团队申报。

二、学业导师的工作职责

(一)导师在学院指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应主动联系学

生,利用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座谈讨论、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定期对学生进行指导;

(二)立德树人。导师要以坚定的政治立场,严谨的治学态度、优良的职业道德、深厚的学术素养潜移默化地影响和感染学生,引导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健全人格,努力使学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及严谨的科学态度。

(三)学业指导。加强专业思想教育,帮助学生认识和了解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要求、课程体系、专业前沿信息和发展趋势,指导学生熟悉专业培养计划等教学文件,增强专业认知认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业观,在学业规划等方面给予专门指导,促进学生学业发展。

(四)学术指导。根据学生特质挖掘并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因材施教进行个性化培养。通过指导学生开展专业文献资料收集、创新创业训练、学科竞赛、学术沙龙、科学研究等实践活动,拓宽学生学术视野,增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五)职业规划指导。指导学生进行职业规划,鼓励和引导有潜质的学生继续深造。

(六)指导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相关学业要求,达到临床医学(钱惪班)本科毕业授位要求和研究生转段要求。

(七)学业导师指导为学生的本科阶段,为保证培养质量,每个导师团队每届临床医学(钱惪班)指导一组学生。

(八)学业导师按照《重庆医科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重医大发〔2022〕194号)文件要求对学生学业和科研进行指导。学院和学校每学年对导师指导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学生每学年对导师进行评价,结果将纳入学年导师考核。

三、双选程序

(一)导师两人组队申报。基础和临床的导师自行通过邀约组成导师团队,两人组成一个团队,一个导师只能申请一个团队。

(二)导师申请。完成组队后,每位导师需填写《临床医学(钱惪班)本科学业导师申请表》(导师可以对选择自己的学生附加限制条件或提出要求),并通过所在学院审核。

(三)各学院于12月7日之前将《临床医学(钱惪班)本科学业导师申请表》《临床医学(钱惪班)本科学业导师汇总表》报教务处,教务处会同研究生院共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布。

(四)第一临床学院组织学业导师宣传系列活动,导师团队积极参与、扩大宣传,增进学生对导师的了解。

(五)学生两人组队选择导师。两名学生提前组队,两人为一组申请导师。师生双方均以自愿选择为原则,以专业方向、学习或研究兴趣为基础,大学第二学期开学学生按两人平均绩点排序选择导师,若导师团队同意指导该学生团队,需在《临床医学(钱惪班)学生与本科学业导师双选确认表》上签字确认,师生互选生效。

(六)第一临床学院汇总学生与学业导师双选情况,将《2023级临床医学(钱惪班)学业导师双选汇总表》报送学校教务处备案。

(七)学校将逐步建立钱惪班导师库,本次由学院推荐出但未成功选择学生团队的导师自动进入导师库。

四、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事项

负责单位

2023年12月7日前

各学院报送导师名单给教务处

导师所在学院

2023年12月12日前

教务处完成导师名单的汇总、审核,并公布名单

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30日前

第一临床学院组织导师宣讲会和见面会,各导师团队积极参加

导师所在学院

第一临床学院

2024年3月15日前

组织导师-学生双选

第一临床学院

2024年3月15日前

第一临床学院报送学生双导师选择结果给教务处

第一临床学院

五、其他事项

(一)原则上师生双选结束后,不能随意变更导师。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导师的,由学生和导师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研究确定后,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二)学业导师指导学生每满一年,学生培养学院将组织学生评价,进行学业导师指导质量评估,并给予相应工作量认定。考核合格的临床医学(钱惪班)本科生导师团队,按照每导师团队10标准学时/生/学年认定,考核优秀的临床医学(钱惪班)本科生导师团队,按照每组导师20标准学时/生/学年认定,优秀导师团队的比例不超过评选当年的三分之一。

(三)年度考核优秀的导师在国家级和省部级教学名师、教学团队申报、各级教改课题申报、教学类评优评先、校级钱惪名师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本次导师为本科阶段导师,研究生阶段导师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五)未尽事宜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联系人:教务处杨洋 联系电话:68485860

研究生院吴婧 联系电话:68485368

附件

1:临床医学(钱惪班)本科学业导师申请表

2:临床医学(钱惪班)本科学业导师汇总表

3:临床医学(钱惪班)学生与本科学业导师双选确认表

4:2023级临床医学(钱惪班)学业导师双选汇总表

5:《重庆医科大学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