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6—24日
二、报名方式:2023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仍采用网上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报名考生须按资料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放在以“准考证号+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于2023年12月24日17:00前发送至重庆医科大学招生考试办公室邮箱:zhaoban@cqmu.edu.cn。
(一)资料要求:
1.护理学专科:身份证、准考证、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电子图片或扫描件(单个文件请控制在1000K以内);《自考申请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表》(见附件,下载并填报,交电子版)。
2.护理学独立本科段:身份证、准考证、专科毕业证、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电子图片或扫描件(单个文件请控制在1000K以内);《自考申请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表》(见附件,下载并填报,交电子版)。
三、资格审核:
学校收到考生报名邮件后,进行报名资格的初步审核,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学校会将审核结果及时回复至发送资料的邮箱中,若未收到学校回复邮件,视为初审合格。
凡初审合格的考生,学校于12月30日前将报名其他要求以短信的形式,统一发送至《自考申请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表》中所留手机号,请确保手机号码正确且通信正常。考生如有疑问可咨询招生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 023-65714674、65714673。
四、实习报名条件:
按照护理学(专科)、护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未通过理论课程在三门以下(包括三门)的同学(不包括《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
五、实习时间:2024年2月下旬到5月下旬,具体见重庆医科大学教务处网页2024年1月发布的实习通知。
六、实习地点:护理专业(本、专科)原则上只能在重医附一院集中实习,护理本科需要自行联系三级医院实习的注意,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一)、(二)两个条件,否则一律不允许自行联系实习医院。
(一)考生如要申请自行联系实习医院,首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自考护理学专科毕业,专科时已在我校附一院定点实习3个月的(提供专科毕业证图片或扫描件);
2.已取得护师及以上专业职称的(提供职称或评定职称文件的图片或扫描件);
3.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护理专科毕业,已连续从事护理工作3年以上;
4.在二甲以上医院连续从事护理工作5年以上。
(二)考生必须同时是在下列我校护理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实习教学基地工作的职工,包括重庆医科大学各直管附属医院(附一院、附二院、儿童医院、口腔医院、永川医院、大学城医院、康复医院、附三院、妇女儿童医院、璧山医院、巴南医院、大足医院、北碚医院)和陆军军医大学西南医院、新桥医院、陆军特色医学中心(需提供医院或医院人事管理部门证明)。(报名时同时递交申请自联实习医院相关证明材料,符合自行联系实习医院条件的同学实验课考核和论文答辩都必须在我校完成)。
招生考试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
另: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4年自考护理学本专科学生实习暂定开放科室可见下表(医院可根据实习报名人数进行调整),每个考生可以意向选择一个科室,因每个科室可接受学生原则上控制在4人,若某个科室报名人数过多,学校将进行调整,考生须服从调整;考生也可不报意向科室,由学校安排。回本院实习的考生需详细填写目前所在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