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渝教高函〔2023〕26号)和《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的通知要求,我校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我校对报名学生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学校审定,决定录取杨丽妍等80人为我校第二学士学位生。现将录取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从2023年7月13日至7月15日。
如对录取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教务处反映,邮箱:jiaowuke@cqmu.edu.cn;联系电话:68485860、65714669。
重庆医科大学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