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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

申报单位

接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附件1),重庆市2023年度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设立申报条件及申报要求等请见附件1。

二、申报方式:

课题申报采取网络申报形式,申报人在“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61.186.207.11/在线填报课题。

三、申报程序:

1.本次市级规划课题有名额限制,学校将名额(附件2)分到各单位,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课题严格审核,择优推选出申报项目,并将汇总表(附件3)报教务处。

2.学校请专家评审后形成最终的申报名单,并通报各申报单位;各课题申报人登录“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报书并提交到学校

3. 申报人打印系统导出的申报书,盖校章扫描好后上传至平台,再由学校逐个审核通过,最后提交到市教科院。

四、时间节点:

1.通知下发后课题申报人填报申报书(附件1)后交各申报单位审核

2.各申报单位按分配限额择优推选出申报项目,并将课题申报书(电子版)排序后的学院汇总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承诺书》(盖章签字扫描版)(附件4517提交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

3.请通过学校最终审核的课题申报人于531日前在平台上提交材料(最终名单学校将于526日左右公布,申报书盖章等事宜后续再通知)。

五、特别提醒:

根据市教科院文件中申报要求,请申报人和申报单位严格把握:

1)作为课题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

2)不作为课题负责人只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可以同时参加两个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

3)已承担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但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4)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立项的课题,不得以同类课题重复申报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5)所有申报课题所列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凡发现申报人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及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市教科院将取消申报人5年申报资格。

申报单位需填报《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承诺书》,请务必按承诺书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严格审核申报人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凡发现申报单位审核把关不严,学校将扣减次年申报推荐指标,直至取消该申报单位次年申报资格。

六、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钟栩珲 65714675yjs5035@163.com

附件1:《关于2023年度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

附件2:推荐限额指标分配表

附件32023年规划课题年度申报汇总表

附件4《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承诺书》(每个申报单位填写一份)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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