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学院、部、处、中心:
接重庆市语委办、市教委通知,根据《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渝语发﹝2020﹞1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2023年年5月4日。
二、申报对象
凡从事与语言文字工作相关的在职在编教师。
三、有关事项
(一)申报要求。
1.请各相关部门结合《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2.本次市语委办语言文字科研项目课题限额申报,申报数量不超过3项,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
3.申报项目须经所在部门审核评选后择优推荐报送。
(二)申报材料。
申报者须经学院审核推荐后,在规定时间内将《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纸质材料报送至缙云校区兰苑教务科L2-2116,电子版发送至2208578528@qq.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傅梦瑶,65714669;QQ:2208578528。
附件:1.重庆市语委办重庆市教委关于印发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重庆市语委办重庆市教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