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潜力,实现学生的学习能力与专业兴趣的相互协调,根据学校《重庆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重医大〔2017〕157号)的精神,现将在2018级普通本科生中选拔转专业学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2018级普通本科在校生(不包括“5+3”一体化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及中医学免费定向生和已确定赴外校交流学习的学生),报名要求和选拔条件详见《重庆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重医大〔2017〕157号)。
二、选拔过程
1.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经学生工作办公室和所在学生学院审核同意,并务必于2019年7月8日前将申请表递交至学办。(申请表可到教务处网页上下载,本人只填写基本信息、专业志愿(请务必按照附件1所列专业名称正确填写)、入校高考信息等。因临床医学专业由学校第一临床学院和第二临床学院分别办学,除申请转入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可同时填报“临床医学(第一临床学院)”和“临床医学(第二临床学院)”两个专业志愿外,申请转入其他专业的学生均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2.各学生工作办公室分专业汇总整理 “重庆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并按附表格式制作好本学办申请学生汇总Excel表格(请务必按照附件1所列专业名称正确填写),将电子表格及院系盖章的汇总表、学生申请表于7月10日前交缙云校区教务科。
3.在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公布后,教务处根据报名学生的成绩情况和转专业报名条件确定参加面试的学生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转专业学生的课程修读按照《重庆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和《重庆医科大学学生转学、转专业、专升本及修读双专业(双学位)课程修读管理规定》执行,部分转专业学生会转入2019级相应专业学习。
转专业工作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学校高度重视。请各学院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从政策解释、申请报名等环节做好各项工作,保证选拔工作顺利进行。教务处在遴选过程中,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实施细则做适当调整。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8级本科各专业人数及拟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汇总表
2. 重庆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3. 学办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4. 重庆医科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面试方案
5. 重庆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重医大〔2017〕157号)
重庆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