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医大文〔2018〕530号
学校各直属单位、处(室、院、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3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2018年12月18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重庆医科大学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并遵照执行。
重庆医科大学
2018年12月29日
530重庆医科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2018121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