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我校与南京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和温州医科大学签订的本科生联合培养协议,学校拟从2023级本科相关专业中选派学生到合作大学交流学习一年。为做好选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学校、专业及名额
交流学校 |
接收专业 |
接收数量 |
南京医科大学 |
预防医学、基础医学 |
≤5名 |
南方医科大学 |
医学影像学、公共事业管理 |
≤5名 |
温州医科大学 |
药学、康复治疗学 |
≤5名 |
原则上根据双方学校报名人数进行等额交流,超过对等限额将由教务处组织遴选,最终选派名单由教务处决定。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良好、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独立学习及生活能力。
2.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3.0及以上且无不及格记录。
3.在校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
4.外出交流学生不得申请学校组织的2023级普通本科转专业。
三、选拔程序
1.凡符合以上报名条件的学生于2024年6月11日前填写《重庆医科大学学生申请赴外校交流学习报名表》(附件1)并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选拔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初步审核,其中学业成绩以教务系统查询为准,学办将初审通过的学生报名表报所在学院。
3.推荐交换生的综合考核工作由各学院组织,考核总成绩可根据学生学业成绩、德育成绩、外语水平、创新、组织、表达等能力综合测定,其中学业成绩(智育)占比不低于70%。推荐名额限制在实际名额的2倍以内。
4.各学院按照综合考评成绩排序提出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学生对推荐名单有意见的,可向学院反映。
5.各学院于2024年6月17日12:00前将审核通过的《重庆医科大学学生申请赴外校交流学习报名表》(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赴外校交流学习学生报名汇总表》(含电子文档)(附件2)报教务处,教务处将集中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拟定交流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6.申报学生应充分了解交流学校的专业情况,一经正式选定,名单不再更改。
四、交流学习安排
1.学习时间:2024年9月-2025年7月。
2.成绩认定:交换生在外校交流学习所取得的各科成绩,教务处按照《重庆医科大学本科生国内交流学习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成绩认定。
3.请派出交流学生认真查看对比本专业培养计划与交流学校本科培养计划差异,所修课程可在交流学校进行选修或回校后补修。
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教务处教务科,傅老师,65714669。
附件:
1.重庆医科大学学生申请赴外校交流学习报名表
2.重庆医科大学赴外校交流学习学生报名汇总表
3.南京医科大学预防医学、基础医学专业教学进程表
4.南方医科大学医学影像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教学进程表
5.温州医科大学药学、康复治疗学专业教学进程表
教务处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