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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提高本科毕业论文的质量,推进本科毕业论文信息化管理,按照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重庆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渝教发〔20244《重庆医科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重医大文〔2022190号)文件精神,现对2026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做如下安排和要求:

一、工作要求

按照学校毕业工作要求,毕业论文工作须在2026527日(星期三)前完成(毕业论文成绩提交截止日期),请各学院安排专人做好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安排。

1.提高工作认识。各学院应提高对毕业论文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组织学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等教育部文件,严查涉嫌学术不端行为,加强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的管理,请各学院严格把关,确保真实有效,保障本科毕业论文工作严格有序地进行。

2.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成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启动会布置相关工作,提前告知师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要求。

3.重视过程管理。学院是毕业论文工作组织和实施的主体,各学院应根据《重庆医科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重医大文〔2022190号)(详见附件1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实验记录、写作规范、查重、盲审、答辩、抽检、资料存档等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特点制定本专业毕业论文基本要求及管理细则并做好本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安排(含时间节点)。

4.提升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结合教育部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要求,2026届毕业论文(设计)继续实施全面查重和抽检制度。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主体内容属于专业(方向)核心内容。鼓励学生结合行业需求、科研课题、专业实践、学科竞赛等作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来源。根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要求: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来自教师专业实践、科研课题情况和完成质量将纳入考核,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50%,请各学院结合专业培养目标与特点做好指导教师安排和论文选题等指导工作。

5.重视总结工作,规范档案管理。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检查每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材料的完整性,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数据统计、质量分析、总结报告、档案资料的审查及归档工作。

6.熟悉教务管理系统操作流程。我校已全面推行使用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毕业论文模块开展毕业论文的各相关环节和流程。各学院毕业论文的院级教学管理人员、学生、指导老师、课题组负责人、开题及中期评审人员等需要认真学习、熟悉、演练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毕业论文设计模块操作手册》),及时登录系统,安排和处理毕业论文的相关环节。所有指导老师的工作量均从教务管理系统统计,只有在系统完成流程的学生才计算其指导老师的工作量。

二、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专业建设经费投入、招生计划分配、新专业申请、学位点申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2. 各学院应严格参考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专项自查中专家提出的论文整改意见,确保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全流程的规范性。例如,论文指导教师不得担任中期及答辩专家组的成员;专家评语记录应提供详尽且具有建设性的意见;请务必严格遵守论文规范,特别注意论文原文及参考文献的格式要求。

3.结合教育部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要求,毕业论文研究方向不能与专业名称论文关键词相同

4.毕业设计模块中各个环节或步骤的变化,系统将会推送站内消息、邮件信息,请参与毕业论文的学生、指导老师、课题负责人、评审人员维护好个人信息的联系邮箱,以便接收消息提醒。

5.为保障毕业论文工作高效有序开展,请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毕业论文相关工作去年已在教务处备案的负责人如有变更,请及时联系教材科。毕业论文管理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和建议,可在“重医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群”(QQ群号:631174175)里咨询、反馈,或联系教材科齐老师68485104

附件:

1.《重庆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修订)》(重医大发〔2022190号)

2.《毕业论文设计模块操作手册》

3. 关于印发《重庆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教务处

2025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