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41号令及我校转专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25级普通本科学生选拔类转专业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1.本次选拔面向2025级普通本科在校生(不包括临床医学(AI医学创新班)、临床医学(钱惪班)、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临床医学(“5+3”一体化,硕士段培养方向儿科学)、临床医学(检验医师培养试验班)、基础医学(钱惪班)、中外合作办学及赴外校交流学习的学生),具体要求见《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重医大〔2025〕170号)、《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重医大〔2021〕169号)。
2.退役复学转专业的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每年3月底和9月底进行,具体转专业名额已在附件2中公布,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3.中外合作办学转专业待9月份新生报到后,根据实际报到人数另行通知。
二、转专业流程
(一)学生申请
1.7月17日前: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将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学生及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3)以及学生及家长身份证复印件等全部纸质材料一并提交至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经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审核后签字盖章。申请表由本人如实填写基本信息、专业志愿(请务必按照附件2所列专业名称正确填写,申请转“临床医学”专业的,不用填写一系或二系)、入校高考信息等。
2.8月5日前:学生自8月1日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本学期考试成绩,申请条件等符合(重医大〔2025〕170号)(重医大〔2021〕169号)中所规定的转专业者(绩点排名等不符合要求者,系统不予提交申请),待8月1日教务系统转专业线上申请功能开通后,于8月3日前登录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具体线上操作流程如下:
学生学号登录教务系统,点击【学籍信息】——【转专业申请填写信息】菜单,填写相应信息,同时将《重庆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学办、学院签字盖章版)、学生及家长(监护人)知情同意书、学生及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和电子成绩单(重医教务微信公众号-推荐-电子成绩单和证明-电子成绩单,成绩单下载日期须在8月1日-8月3日)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至附件,最后点击提交。
注意:请务必仔细核对系统中所申请的转入专业名称、入学高考信息等内容,系统填写的信息务必与上传的转专业申请表纸质件一致,若信息填报错误等问题导致无法完成转专业申请的或者转错意向专业的,相关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3.按照转专业文件要求,申请转专业学生可以填报2个志愿,请各位同学仔细研读转专业基本要求和选拔类转专业申请条件,选择志愿进行填报,合理安排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的顺序及梯度,避免无效志愿。本次不再进行二次征集志愿。
4.临床医学一系和临床医学二系合并为“临床医学”专业一个志愿。填报“临床医学”专业并被录取的学生将随机分配至临床医学一系或临床医学二系(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二)学院初审,材料报送(8月4日-8月8日)
1.学生辅导员登录教务系统,点击【学生管理】——【转专业申请审核】,学办主任、学院分管领导分别登录【学生学籍管理】——【转专业管理】——【学办审核】/【教务处、院系审核】菜单,8月6日前对申请转专业学生是否满足《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第三章转专业基本条件、第四章选拔类转专业申请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符合要求的,点击审核通过。学办主任在【转专业管理】端口下载转专业汇总表后,学办、学院签字盖章版汇总表扫描后于8月8日发送至xuejiguanlike@cqmu.edu.cn。请学院认真审核学生材料,若审核不严造成工作出现差错的,将追究相应学院责任。
(三)资格复审
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公布后,教务处根据转专业基本条件和选拔转专业申请条件等进行资格复审,8月中旬公布资格复审结果。
(四)面试
申请转入临床医学、儿科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精神医学、眼视光医学、口腔医学专业的学生,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计算
所报志愿须参加面试学生的综合成绩=第一学年必修课平均成绩*70%+面试成绩*30%;所报志愿不参加面试学生的综合成绩=第一学年必修课平均成绩。分别按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计算综合成绩。
注:必修课平均成绩,指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转换为百分制后的分数。
(六)录取及结果公布(预计开学后2周内)
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按转入专业的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没录取满的专业,再按转入专业的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不组织面试的专业录取时,以学生的第一学年必修课平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其他事项
(一)根据文件要求,所有转专业的学生按照转入年级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并按照转入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才能毕业;符合转入专业学位授予条件的方可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二)本年度转专业工作同时执行重医大〔2025〕170号与重医大发〔2021〕169号。申请人选定执行依据文件后,须恪守该文件的全部管理条款要求,其中选择旧文件通道的,须遵守文件内留降级等各项硬性规定。两类申报人员按成绩统一排序,计算最终成绩录取。
(三)转专业工作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学校高度重视。请各学院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要求做好政策解释、申请报名等各环节工作,保障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教务处在遴选过程中,对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