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科研机构:
临床教育教学是医学教育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科学思维方法的重要阶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各学院、各专业的临床教学管理,保护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临床教学质量,特制定《重庆医科大学临床教育教学管理办法》。经2021年5月25日第10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医科大学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