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科研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教育教学管理,严肃教学纪律、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学校制定了《重庆医科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并经2023年12月12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文件予以印发,请广泛宣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医科大学
2023年12月25日
重医官微
重医教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