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科研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和《重庆医科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重医大发〔2021〕22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课堂教学和考核方法改革,加强学生学习全过程考核,规范本科课程评价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学风和校风,学校制定了《重庆医科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并经2022年3月23日学校第6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文件予以印发,请广泛宣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医科大学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