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科研机构: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重庆医科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面提高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重庆医科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设置及管理办法》。经2021年5月25日第10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医科大学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