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政党管理机构、教学科研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学生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维护高等教育公平公正和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转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学法〔2019〕11号)等规定,学校制定了《重庆医科大学转学实施细则》,经2020年5月13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并遵照执行。
重庆医科大学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