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医大文﹝2017﹞482号
关于印发修订后《重庆医科大学来华本科留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来华留学生培养工作质量,加强对来华留学生的管理,依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重庆医科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学校对《重庆医科大学来华本科留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决定从发文之日起实施。
现将修订后的来华本科留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并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医科大学来华本科留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重庆医科大学
2017年12月4日
重庆医科大学来华本科留学生学籍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