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课程
1.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的课程,其名称、内容、要求与主修专业的课程相同或相近,原课程的学分大于等于申请替代课程的学分,或原课程学分与申请替代课程学分之间的差异为0.5学分以内,学生可以申请免修。
2.学生申请免修的课程,应在其主修专业已通过该门课程,且该门课程的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申请免修。
二、特殊课程
学生在主修专业学习中已通过以下课程的考试,且平均分不低于70分,可申请免修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培养计划中的对应课程:
1.基础医学概论:
(1)《生理学》、《组织胚胎学》、《人体解剖学A/B/C》对应《基础医学概论(一)》。
(2)《生物化学A/B/C》、《病理学》、《病理生理学》、《病原生物学》、《医学免疫学》、《医学遗传学》对应《基础医学概论(二)》。
(3)《人体概述(一)》对应《基础医学概论(一)》。
(4)《人体概述(二)》、《人体概述(三)》、《分子与细胞(一)》、《分子与细胞(二)》对应《基础医学概论(二)》。
2.临床医学概论:
(1)《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对应《临床医学概论》。
(2)十大系统整合课程对应《临床医学概论》。
三、申请流程
1.学生提交免修申请书,需附成绩单,主修专业所在学办审核成绩是否符合要求并签字盖章。
2.学生提交至辅修所在学院,学院教务部门审核是否符合免修要求并签字盖章。
3.每学期初由学生辅修所在学院统一汇总后提交至学校教务处审核。
4.本指南自2025级辅修专业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