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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期末排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集中考试时间

根据校历安排,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2024年6月29日至2024年7月12日。

本学期共20周,16周前结束的课程原则上不安排在期末集中考试。

二、进一步规范试卷管理

根据专业认证专家建议,为进一步规范试卷管理,所有考试(机考、纸质考试)试卷请在考易题库与考题系统建立试卷,并经学院初审和终审后,方可用于考试。

(一)规范试卷名称。系统内试卷名称应包含学年学期,课程名称,考试类型和面向对象的简写。

例如:(2022-2023-1)《病理学》期末考试(法医、护理、中药、生工),或(2022-2023-1)《病理学》期末考试(成教护理),或(2022-2023-1)《形势与政策》期末考试(2022级本科)。(2022-2023-1表示2022-2023学年第1学期)。

(二)纸质试卷考试。采用纸质试卷考试的课程,需要先在考易题库与考题系统建立试卷,在考务信息中,考试方式设置为传统纸质考试(请不设置为网络考试)。经学院初审和终审后,再导出,并按照《重庆医科大学考试工作管理规定》(重医大发〔2018〕142号)附件5《重庆医科大学试卷样张》排版,调整为标准纸质试卷格式印刷使用。

三、考试方式设置

(一)设置考试形式。【设置考试形式】功能,即机房机考、教室考试、报告或测评等三种形式,请各院系教学管理人员进入【考务管理】-【排考类型设置】,完成【设置考试形式】并提交。

注:排考全程在教务系统进行,系统严格按照【排考类型设置】-【考试形式】的设置进行机房和教室排考,如未设置,系统将默认为教室考试。

(二)设置排考类型(集中或分散)。请各院系教学管理人员进入【考务管理】-【排考类型设置】,在4月16日前将本学期需安排在期末集中考试的课程的考试方式设置为【集中】,以便教务科统一安排。凡未作【集中】标记的课程系统默认为分散考试。

四、期末分散考试排考

(一)分散考试安排流程。教研室【排考试时间】→教研室添加【排考备注】+【提交考试时间】→学院【审核发布考试时间】→两校区教室管理科【排考试地点】并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后学生能够在系统查看考试时间和地点。

(二)分散考试时间设置。分散考试由各开课学院安排,所有分散考试(包括成教,二专业,微专业)原则上都在系统中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排考试时间时,【冲突检测级别】请选择【行政班】。

(三)分散考试考场安排。请至少提前5天在教务管理系统【排考试时间】中提交申请,并在【排考备注】中明确表述:考试校区(袁家岗校区/缙云校区/校外教学点)、考场需求(多媒体教室/机房/其他详细地点)、特殊情况(如需合班在同一考场等)、联系人及电话。教研室完成任务提交后,请联系院系教学秘书及时审核发布时间。

学院在考前3天提醒教学设施管理科安排考试地点并发布。如因地点未发布,由此导致学生遗漏考试的情况请自行负责处理。

(四)教学设施管理科主要负责图书馆5楼和6楼机房,A1机房和教学楼教室;如需使用其他机房需提前联系相应管理部门确认。教学设施管理科联系方式:缙云校区:65712010;袁家岗校区:68485515。

五、留学生和成教考试

本学期留学生考试安排以国际教育学院通知为准。

本学期成教学生考试安排以继续教育学院通知为准。

六、考试纪律要求

(一)请各学院对所有监考老师进行监考培训,组织学习文件《重庆医科大学监考人员职责》(详见《重庆医科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重医大发﹝2018﹞142号)附件3),特别强调监考期间的工作纪律和要求;

(二)请各学院对学生进行考试纪律宣传,树立良好的考风考纪,组织学习文件《重庆医科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重医大发﹝2022﹞7号),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三)所有机房考试,监考老师数量根据考生数量进行安排。90人及以下可安排两名监考教师;90人以上,按每40人配置一名监考教师(不足40人按40人计)。

(四)考试是学校教育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其公平公正性对于维护学校的考风考纪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各学院应加强巡考工作,特别是分散考试期间的巡考。确保监考人员履行职责,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

七、注意事项

(一)对集中考试安排有特殊要求(如合班考试)的院系务必在4月16日之前提出并发送到邮箱:596455018@qq.com。联系人:张铭迪,联系电话:65714668,QQ:596455018.

(二)分散考试安排完成后,请教研室务必在【考试安排查询】确认考试人数不为0,如考试人数显示为0,为排考不成功,需退回到排考试时间重新进行排考。

(三)具体操作见重医教务群或教学管理系统首页文件《考试安排(含补考)操作手册2020版》。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