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各有关单位:
为及时反映我校教材建设成果,逐步完善我校教材建设信息汇总备案,根据重医大文〔2018〕129号文件《重庆医科大学教材编写管理办法》的精神,现将开展2020-2021学年度教师教材主编或参编(含文字教材、电子教材及课件)的备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时间与范围
凡于2020年9月~2021年8月公开出版教材及自编教材或新开课程大纲编写属此次备案登计范围。
(一)公开出版教材备案登记:
1.参编教师如实填写《重庆医科大学教师编写公开出版教材备案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经学院审核后的教材编写支撑材料(包括教材封面、版权页、扉页或作者编写起止页等)PDF扫描件。
2.学院审核教师教材支撑材料原件,并将盖章后的《重庆医科大学教师编写公开出版教材备案登记表》(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教师编写公开出版教材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二)自编教材或新开课程备案登记:
学院教师编写的自编教材(未出版)或新开课程的教学大纲也应进行报送备案。教师如实填写《重庆医科大学教师编写自编教材或新开课程教学大纲编写汇总表》(附件3),并将盖章后的《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科备案。
二、注意事项
1.请相关学院和单位高度重视教材备案工作,只有完清“教材备案”手续的教材,方可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等考核、考评工作的相关依据。请各部门将上述两类教材备案登记表和汇总表于2021年10月22日前报送缙云校区兰苑2号楼L1-2116室。
2.教务处教务科将负责汇总、审核2020-2021学年度全校各学院教师编写公开出版教材备案统计情况,并及时通报学院汇总情况。
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教师编写公开出版教材备案登记表
2.重庆医科大学教师编写公开出版教材汇总表
3.重庆医科大学教师编写自编教材或新开课程教学大纲编写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