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录入指南
发布时间:2018-10-11 14:16   浏览次数:

1. 成绩录入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务必使用火狐或Google浏览器


2. 录成绩须用任务中教秘的工号(领导老师的账号只能查看,不能录入)。


3. 补修、重修、增修学生名单已通过学生选课进入了教务系统,各教研室和教师直接在教务系统中录入相应成绩,不接受纸质成绩的报送。


4. 凡是没有选课的学生,不进行学习过程和成绩认定。建议做好平时上课的点名工作。


5. 对于缓考、旷考、考试作弊、考试违纪等学生,如有平时、实验、期中成绩,应当将其录入,若不录入,按成绩未完全按时录入处理。


6. 对于重修申请缓考的学生,应该在正考成绩录入的时候,设置好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的比例,在补考结束后,录入缓考成绩时,会自动套用以前的比例。


7. 补考:重修不及格、旷考、作弊的学生不能参加补考,也不能录入补考的成绩;

补考总评成绩=原平时成绩*比例+原实验成绩*比例+原期中成绩*比例+补考成绩*比例。

补考成绩即补考卷面实际成绩。


8. 每学期的成绩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录入到教务系统。成绩报送情况将与各院系年终绩效考核挂钩,请各院系部督促各教研室抓紧时间按时从网上录入、仔细核查后并提交成绩。


9. 如需修改通过教学管理系统提交的课程成绩,需相关教研室出具书面申请,说明修改的原因,并经院系领导签字后交学校教务科审核,才能返回修改。